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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质量,明确审计责任,降低审计风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国家审计署《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(试行)、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(审计署令11号)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经2021年1月31日第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详见重医大发〔2021〕59号,已发OA系统,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